事工理念
總會傳道委員會前身為「總會傳道處」,早在1951年總會設立時即開始運作,並於1966年第十三屆更名至今,一直是台灣基督長老教會總會組織體制下的重要部門。
傳道委員會不只是計劃、執行整體教會之傳道事工,更負擔起本宗傳道人的管理及培訓工作。從總會組織分工來看,因為事工的需求,各個委員會及機構其實都在各自的領域中、以更專業的角度來宣揚福音。因此,從傳道委員會條例中明確指出任務範圍,即本會之設立,被期待成為國內傳道事工的整合平台、牧職同工的培育及管理、國外宣教師的差派等,而實際事工上也觸及牧者信徒的靈性養成、國內外教會的夥伴宣教。
雖然2021年台灣基督長老教會的「一領一.新倍加」宣教運動告一段落,但整體宣教方向仍延續及落實在「21世紀新台灣宣教運動」的理念中,並在2021年持續以「釘根本地實踐愛.連結普世行公義」作為主題,來繼續發揮「以大誡命完成大使命」的整全宣教。在這樣的宣教脈絡下,教會不只看重人數的增長、建立在地更大的影響力,而更要把眼光看得遠大,與政府部門、民間社團、鄰里社群連結,將自己視為融入在21世紀台灣社會及教會所處社區中的一份子,來發揮其軟實力,以實際事工來見證上帝恩典的同在、以信仰行動來活出基督樣貌,用愛感染周遭的人們,實踐「上帝的宣教」(Missio Dei)。因此,如何透過目前的組織體制,培養適合教會現況需求、深入社會各階層宣教的教牧人員,於是成了本會最重要的任務之一。
為了提升傳道人委身心志、對本宗體制及信仰精神的認知,本宗全職事奉者的培育及評鑑制度,「超前部屬」至道碩班入學前的推薦。本會已於2016年起強化「報考本宗神學院道學碩士班推薦制度」並明定「實施細則」,讓欲入學本宗神學院道碩班者於報考前一年,能透過實際服事來委身於教會生活、並藉由服事輔導使小會推薦落實。後續中會/族群區會推薦時,再透過人格測驗來評估受推薦者的特質,是否適合栽培成為我教會全職傳教者。另外,本會也舉辦「南神、台神、玉神道碩新生聯合退修會」,讓本宗道碩學生能在入學時能彼此連結,盼望在未來服事生涯,能更融入台灣基督長老教會的團契之中。
本宗「傳道師」作為神學院道碩班畢業後的實務養成階段,在職教育制度強調師徒制的「傳道師一對一實務指導」,促使中會/族群區會內傳道師,在牧會初期能夠從「做中學」的機會,得到牧長前輩的經驗傳承。當然,為了回應地方教會的期待,建立起對於道碩畢業生取得分派資格、可被任命為傳道師之審查更加慎重嚴謹,除了瞭解畢業生在校學業成績、校園團契生活,更是看重教會實習狀況、人格評估觀察等方面,以便在面談時能對將進入牧會生涯的畢業生個別提醒、為教會把關、甚至暫不適任者加以輔導,以此加深道碩畢業生之委身心志。
在宣教事工方面,面對城鄉差距日益擴大、國際交流頻繁的現況下,本會也積極與各相關部門協調,持續推動各式夥伴宣教工作。在國內,城鄉宣教交流互訪事工、都原教會的開拓與發展,都是目前所關注的重要議題。國外部份,亦持續差派國外宣教師長期駐任國外教會,除了關心旅居國外台灣人、參與當地合作教會或機構的宣教事工,更賦予宣教師宣教普世交流的任務,讓外國教會及基督徒更加認識理解台灣的現況處境,亦透過此機會與國外教會積極交流宣教議題,來發揮台灣基督長老教會在國際間的影響力,貢獻整個基督教世界。
此外,透過世界傳道會CWM所支持的MSP-4宣教支持計畫,本會與總會研發中心合作提出「現代台灣教會牧養及宣教模式」方案,將持續連結具相關經驗之牧長、專家學者,共同發展合於台灣社會現況的教會發展模式,並期待透過研討會來交流各方意見。
傳道委員會作為我教會傳道人才的培育、宣教發展、事工資源整合的重要部門,將持續盡本分來完成上主託付的使命,盡力在各項事工之中。同時,也將搭配各中會/族群區會的特色及需要,共同來推動有效的處境化宣教事工,使教會真正能「釘根在本地,認同所有的住民,通過愛與受苦,來成做盼望的記號。」 |